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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30日,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、局长王军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,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对税务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。会议要求,全国税务系统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,切实加强党的领导,充分发挥各级税务部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税费服务工作,依法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,坚定不移把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[2020/2/1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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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年伊始,新冠肺炎疫情爆发。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经历着严峻的挑战,国家及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应对疫情、支持企业共度难关的利好政策。
[2020/2/1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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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企业原始积累阶段、二次创业阶段、投资扩张阶段跨越式发展中小型企业,成功的路上出谋划策,加速提高管理者管,整合资源、控制风险,战略有“道”;指挥有“术”;经营有“法”。决策有“数”,信息支持有“据”,目标“赚钱”,转变管理者前瞻能力,突破传统财务管理观念。
[2020/2/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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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收回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6]156号)第十三条规定,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,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等情形,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,按作废处理。开具时发现有误的,可即时作废。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“作废”处理,在纸质专用发票(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)各联次上注明“作废”字样,全联次留存。
[2020/2/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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